敦請總統與行政院長「秉忠治國,守義施政」

出自跨校選修
於 2025年7月18日 (五) 15:35 由 丁志仁討論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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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教育經費保障制度 — 為孩子與國家未來留下最後一道防線

總統賴清德先生、行政院長卓榮泰先生:

我們謹以最急切的心情,寫下這封公開信。隨著大罷免的結果揭曉,台灣教育將面臨 2000 年以來最嚴重的危機。你們的選擇與作為,必將牽動台灣教育制度的根基,決定下一代能否持續享有公平、普及與優質教育。

因此,我們誠懇地呼籲總統與行政院長:請秉忠治國,守義施政

  • 「秉忠」:以國家法律與社會正義為依歸,不讓人民的權益犧牲於政黨攻防。
  • 「守義」:即使面臨困難與壓力,也堅守制度底線,成全長遠大局,不為一時之便動搖原則。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如何動搖公共教育經費制度

依據 2000 年《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4 條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教育經費總額,不得低於前三年歲入總額平均的 23%。2022 至 2024 年歲入總額平均約 3.911 兆元,其 23% 為約 8995 億元(適用於 2026 年),上圖簡化為 9000 億。

2025 年法定教育經費由中央負擔 46.79%、地方負擔 53.21%。但籌編 2026 年經費時,行政院保有兩手方案:

  1. 甲案:若國會生態改變,《財政收⽀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可以再修,⾏政院將視修法結果再提中央對 2026 年教育經費分攤比例的主張。
  2. 乙案:若國會生態不變,則依今年 3 ⽉ 21 ⽇總統公布的《財劃法》修正(以下簡稱《新財劃法》),中央財源將減少 3753 億元,地方則增加 3753 億元。

行政院將主張這 3753 億元的 23%,約 863 億教育經費改由地方編列,中央可以仁慈⼀點, 863 億算 800 億就好。教育經費編列調整情形如下圖:

中央教育經費可以真減 800 億,但地方教育經費卻不可能真加 800 億

我們認為地⽅政府實際上並不具備⼀下⼦就增加 800 億教育業務的能⼒,主要原因如下:

  • 執行人員不足:多數縣市⾯臨教育人力短缺與⼯作負荷超載,即使增加經費,也缺乏足夠人⼒與能量來執行新業務。
  • 時間不夠:不少業務轉移也必須調整法令,短期內難以完成。強行轉移恐導致教育現場混亂。
  • 縣市之間條件落差過大:同樣的業務,甲縣市或許具備承接能⼒,⼄縣市卻可能因人⼒、經費、地理等因素難以執行,導致全台教育資源落差擴大。學前教育公共化就是最典型的例⼦。
  • 《新財劃法》本身的設計缺陷:《新財劃法》是依各縣市人⼝與⼯商稅額分配縣市間的財源,富縣多分,窮縣少分。與目前中央對縣市的⼀般教育補助採窮縣多分,富縣少分的精神剛好背道而馳。所以部分教育業務下放地⽅之後,縣市之間下放教育業務的規模與下放財源的規模,不但不會相稱,而且經常是逆反的。極易擴大「⼀個台灣,兩個世界」的現象,離各地⽅人民受教機會均等的理想越來越遠。
  • 缺乏動機::各地的首長與教育文官面臨人員、時間不夠;承接業務有困難;所分配款項與業務規模逆反等如山的困難,怎麼還會有動機去加編 800 億教育經費,以補足中央政府減編的 800 億教育經費?

因此即便行政院強行攤派,地方也可能以「虛編」方式應對,限制學校動支,使教育保障變為帳面遊戲。教育人員對制度失去信任,政策推動與改革動能將消磨殆盡。

此時此刻,恰如彼時彼刻

1997 年,時任行政院長連戰與主計長韋端,趁修憲凍省之際凍結《憲法》第 164 條條對教育、科學、文化經費的保障條文。教育界與公民社會,經歷了長達三年的社會運動與制度倡議,於 2000 年建立《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重建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奠定教育財政基礎,使台灣教育在過去 25 年得以穩定發展、與時俱進,具體成果包括:

  • 實施十二年國教
  • 學生人數下降、師資增加
  • 學校基礎設施如水電、網路與資訊設備不斷充實,冷氣普及
  • 疫情下仍能維持教學
  • 私立大專與⾼中的學生獲得穩定的學費補助
  • 學前教育政策向公共化靠攏,投入大量津貼,幫助家庭育兒,婦女勞參,社經不利者脫貧
  • 實施 108 課綱與推動自主學習制度轉向

難住教育進步的阻⼒仍然很多,但都不是因為政府沒投錢。

如今,我們再次站在歷史的關鍵時刻:政黨在《財劃法》黨爭,又順手幹掉了「教育經費保障」。如同 1997 年的凍結憲法 164 條事件,城門失火,殃及池⿂。教育再度面臨危機,若教育界選擇沉默,台灣將走向資源流失、改革倒退與不平等擴大的滑坡。

解開危機的兩條出路

方案一:賴總統與卓院長公開指示 2026 年與其後教育經費編列與《新財劃法》脫鉤,中央與地方教育經費編列大體仍循 2025 年的金額,僅微幅調整;沒有中央政府減列 800 億教育預算這件事。這樣子做的結果是:教育經費在中央政府收入的佔比,會比現在再提⾼ 2.5% 。而地方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仍須較 2025 年成長,只是不必再暴增 800 億的額外教育經費編列。

  • 方案二:比照 1997 年,再啟三年社運與制度改革,修訂《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釘死中央與地方最低支出義務。
  • 教育不該與經濟、交通、外交等政事別逐年搶錢。下一代教育經費,輸不起。


    關鍵時刻,請守住對下一代的承諾

    大罷免是否改變國會生態,未來一至三個月將見分曉。

    • 若有變,《財劃法》可修回,數千億業務移轉應細緻討論。
    • 若無變,籲請賴總統與卓院長停止「乙案」規劃,不減列中央教育預算。

    此舉雖讓教育經費佔比提升,但這是政治家的責任,是秉忠守義的實踐,是對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的回應。教育界必將銘記感恩。

    我們的建議僅限教育預算,其他施政領域自有不同規律。

    更高維度來看:若國會生態未變,也代表朝野勝負已定,唯有守住教育保障,才能恢復治理秩序,避免憲政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