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請總統與行政院長「秉忠治國,守義施政」
守住教育經費保障制度 — 為孩子與國家未來留下最後一道防線
總統賴清德先生、行政院長卓榮泰先生:
我們謹以最急切的心情,寫下這封公開信。
隨著大罷免的結果揭曉,台灣教育將面臨 2000 年以來最嚴重的危機,你們的選擇與作為必將牽動台灣教育制度的根基,決定台灣下一代能否持續享有公平、普及與優質教育。
因此,我們誠懇地呼籲總統與行政院長:請秉忠治國,守義施政。所謂「秉忠」,是以國家法律與社會正義為依歸,不讓人民的權益犧牲於政黨的攻防之中;所謂「守義」,是即使面臨困難與壓力,也願意堅守制度底線,成全長遠大局,不為一時之便動搖根本原則。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如何動搖公共教育經費制度
如上圖,依據 2000 年制定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4 條規定(註一),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度編列之教育經費總額,不得低於前三年歲入總額平均的 23%。根據行政院資料,2022 至 2024 年全國歲入總額平均為約 3.911 兆元,其 23% 為 8995 億元(適用於 2026 年),上圖簡化作 9000 億。
在 2025 年法定教育經費是按中央分擔: 46.79% ,地方分擔 53.21% 的比例分攤的。然而到了籌編 2026 年的教育經費時,行政院始終都保有兩手方案。
大罷免後,如果國會生態改變,《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可以再修,行政院將視修法結果再提中央對 2026 年教育經費分攤比例的主張,這一手我們暫稱為甲案。
大罷免後,如果國會生態沒有改變,則今年 3 月 21 日總統公布的《財劃法》修正(以下簡稱《新財劃法》)勢將實施,按《新財劃法》試算, 2026 年中央的財源將比原有財源減少 3753 億,而地方的財源將比原有財源多 3753 億。彼時行政院將主張: 3753 億的 23% 約 863 億教育經費,應隨收入轉移,改由地方政府編列。中央可以仁慈一點, 863 億算 800 億就好。教育經費編列調整情形如下圖:
中央教育經費可以真減 800 億,但地方教育經費卻不可能真加 800 億
然而,問題在於:地方政府真的能承擔這筆增編 800 億教育經費的責任嗎?
我們認為地方政府實際上並不具備一下子就增加 800 億教育業務的能力,主要原因如下:
- 執行人員不足:多數縣市面臨教育人力短缺與工作負荷超載,即使增加經費,也缺乏足夠人力與能量來執行新業務。
- 時間不夠:不少業務轉移也必須調整法令,短期內難以完成。強行轉移恐導致教育現場混亂。
- 縣市之間條件落差過大:同樣的業務,甲縣市或許具備承接能力,乙縣市卻可能因人力、經費、地理等因素難以執行,導致全台教育資源落差擴大。學前教育公共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 《新財劃法》本身的設計缺陷:《新財劃法》是依各縣市人口與工商稅額分配縣市間的財源,富縣多分,窮縣少分。與目前中央對縣市的一般教育補助採窮縣多分,富縣少分的精神剛好背道而馳。所以部分教育業務下放地方之後,縣市之間下放教育業務的規模與下放財源的規模,不但不會相稱,而且經常是逆反的。極易擴大「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現象,離各地方人民受教機會均等的理想越來越遠。
- 沒有動機:各地的首長與教育文官面臨人員、時間不夠;承接業務有困難;所分配款項與業務規模逆反等如山的困難,怎麼還會有動機去加編 800 億教育經費,以補足中央政府減編的 800 億教育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