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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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恕禾:射擊用武器,如槍炮
- 手槍:子彈、槍管、擊發
- 步槍:射程加長(槍管變長)、膛線、連發
- 機槍:彈藥(增加擊發速度 每分鐘100發以上)
- 反器材步槍 / 反器材狙擊槍:彈藥、貫穿力、遠程瞄準、錐狀火藥
- 火炮:加大子彈to砲彈(砲彈離開砲管就無動力)
- 線膛炮
- 滑膛炮
- 火箭(子彈離開砲管依然有動力)
- 飛彈:導航(子彈有動力及有導航)
- 雷射
- 電磁炮
- 自走炮
手槍
手槍(英語:Handgun),是一種可以單手持的小型射擊槍,多用於近戰和自衛,發射手槍彈,一般有效殺傷距離約50公尺。手槍大多由執法人員執勤時配帶,在軍隊中,手槍一般除配發軍官等具有指揮職主官管理人員外,大多都由空軍飛行員、海軍艦艇警衛、特種部隊、警察等配帶,而其攜帶的目的並非擊敗目標,而是便於自衛與反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