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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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帶領者培力旨在培力二十位學員熟悉「自主學習典範」,並能將「自主學習典範」運用於校內學生學習之課程設計上。學員組成與特質簡述如下:
二十位學員中,至少有十五位學員應為體制學校教師(含代課代理教師)、校長或職員,另五位可為體制學校外人士,如:教育行政人員、家長、社區大學人員、科普教育推廣者、獨立教育工作者…等。以增加學員人脈之多元性。 體制學校教師部分,學員應跨縣市分布。 所有學員應於兩年內完成組課四學分、實務浸潤一二○小時,並辦理成果發表。 所有學員本身應為好的學習者,並且能接受新觀念,願意將本培力相關事宜置於其生活事務靠前之順位。 本計畫透過學員的自主學習與校內實踐,將可以「自發、互動、共好」之精神,拓展一○八課綱現場實踐空間,並為下一輪國家課程之修訂,提供更豐富之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