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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請總統與行政院長「秉忠治國,守義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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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福留子孫]] =<span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守住教育經費保障制度 — 為孩子與國家未來留下最後一道防線</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標楷體;font-size:16pt'>總統賴清德先生、行政院長卓榮泰先生:</span> 我們謹以最急切的心情,寫下這封公開信。 隨著大罷免的結果揭曉,台灣教育將面臨 2000 年以來最嚴重的危機,你們的選擇與作為必將牽動台灣教育制度的根基,決定台灣下一代能否持續享有公平、普及與優質教育。 因此,我們誠懇地呼籲總統與行政院長:請秉忠治國,守義施政。所謂「秉忠」,是以國家法律與社會正義為依歸,不讓人民的權益犧牲於政黨的攻防之中;所謂「守義」,是即使面臨困難與壓力,也願意堅守制度底線,成全長遠大局,不為一時之便動搖根本原則。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如何動搖公共教育經費制度== <img src='http://jendo.org/uploadFiles/WNRF/教育經費編列因財畫法影響示意圖1.png' width=600 height=337.5 align=center /> 如上圖,依據 2000 年制定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 4 條規定(註一),中央與地方政府每年度編列之教育經費總額,不得低於前三年歲入總額平均的 23%。根據行政院資料,2022 至 2024 年全國歲入總額平均為約 3.911 兆元,其 23% 為 8995 億元(適用於 2026 年),上圖簡化作 9000 億。 在 2025 年法定教育經費是按中央分擔: 46.79% ,地方分擔 53.21% 的比例分攤的。然而到了籌編 2026 年的教育經費時,行政院始終都保有兩手方案。 大罷免後,如果國會生態改變,《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可以再修,行政院將視修法結果再提中央對 2026 年教育經費分攤比例的主張,這一手我們暫稱為甲案。 大罷免後,如果國會生態沒有改變,則今年 3 月 21 日總統公布的《財劃法》修正(以下簡稱《新財劃法》)勢將實施,按《新財劃法》試算, 2026 年中央的財源將比原有財源減少 3753 億,而地方的財源將比原有財源多 3753 億。彼時行政院將主張: 3753 億的 23% 約 863 億教育經費,應隨收入轉移,改由地方政府編列。中央可以仁慈一點, 863 億算 800 億就好。教育經費編列調整情形如下圖: <img src='http://jendo.org/uploadFiles/WNRF/教育經費編列因財畫法影響示意圖2.png' width=600 height=337.5 align=center /> ==中央教育經費可以真減 800 億,但地方教育經費卻不可能真加 800 億== 然而,問題在於:地方政府真的能承擔這筆增編 800 億教育經費的責任嗎? 我們認為地方政府實際上並不具備一下子就增加 800 億教育業務的能力,主要原因如下: # 執行人員不足:多數縣市面臨教育人力短缺與工作負荷超載,即使增加經費,也缺乏足夠人力與能量來執行新業務。 # 時間不夠:不少業務轉移也必須調整法令,短期內難以完成。強行轉移恐導致教育現場混亂。 # 縣市之間條件落差過大:同樣的業務,甲縣市或許具備承接能力,乙縣市卻可能因人力、經費、地理等因素難以執行,導致全台教育資源落差擴大。學前教育公共化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 《新財劃法》本身的設計缺陷:《新財劃法》是依各縣市人口與工商稅額分配縣市間的財源,富縣多分,窮縣少分。與目前中央對縣市的一般教育補助採窮縣多分,富縣少分的精神剛好背道而馳。所以部分教育業務下放地方之後,縣市之間下放教育業務的規模與下放財源的規模,不但不會相稱,而且經常是逆反的。極易擴大「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現象,離各地方人民受教機會均等的理想越來越遠。<!--加劇城鄉教育資源不均與社會落差--> # 沒有動機:各地的首長與教育文官面臨人員、時間不夠;承接業務有困難;所分配款項與業務規模逆反等如山的困難,怎麼還會有動機去加編 800 億教育經費,以補足中央政府減編的 800 億教育經費? 所以就算行政院運用其在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的人數優勢,強行攤派地方政府額外增加 800 億教育經費,地方也只能能採「虛編」的方式因應,並以公文限制學校動支。使教育經費保障淪為帳面遊戲、無益教育現場;整件事變成中央聯合地方共同去「騙」全體國人的一個「局」。此後教育官員,基層校長、教師將對制度失去信任感,消磨掉執行政策與教育改革動能,最終損害學生與教師的實質權益。 ==此時此刻,恰如彼時彼刻== 台灣不是第一次面對教育經費保障的瓦解。1997 年,時任行政院長的連戰與主計長韋端,利用國會大會修憲凍省的時間點,順手凍結了《中華民國憲法》第 164 條對教育、科學、文化經費的保障條文。當時,全台無數教育界與公民社會的行動者挺身而出,經歷了長達三年的社會運動與制度倡議,最終於 2000 年建立《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重建教育經費的保障機制。 也正因這樣有此法為教育財政奠基,台灣教育在過去 25 年得以穩定發展、與時俱進,具體成果包括: # 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 每班學生人數逐步下降,教師師資編制逐年增加 # 校園基本設施如水電、網路與資訊科技不斷充實 # 國中小全面裝設冷氣,改善學習環境 # 疫情期間仍能兼顧防疫與維持基本教學功能 # 私立大專與高中的學生獲得穩定的學費補助 # 學前教育政策向公共化靠攏,投入大量津貼,幫助家庭育兒,婦女勞參,社經不利者脫貧 # 108 課綱正式實施,推動課程多元化與自主學習制度轉向 難住教育進步的阻力仍然很多,但都不是因為政府沒投錢。 如今,我們再次站在歷史的關鍵時刻:政黨在《財劃法》黨爭,又順手幹掉了「教育經費保障」。如同 1997 年的凍結憲法 164 條事件,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如果教育界選擇沉默,那麼接下來的台灣,將是:教育資源流失、改革倒退、世代不平等擴大的漫長滑坡。 而解開危機有兩條出路: 第一,賴總統及卓院長公開指示:2026 年及其之後的政府教育經費編列與《新財劃法》脫勾,中央與各縣市教育經費編列大體仍循 2025 年的金額,只酙酌政府整體收入成長,各自微幅成長;沒有中央政府減列 800 億教育預算這件事。這樣子做的結果是:教育經費在中央政府收入的佔比,會比現在再提高 2.5% 。而地方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仍須較 2025 年成長,只是不必再增加 800 億的額外教育經費編列。 此後,如果合於:能補足地方的執行能力與執行人員、有合理的時間修改行政命令轉移教育業務、不傷害各地人民的受教機會均等三項條件,我們支持部分教育業務,由中央政府轉移到地方政府來執行。 第二條路,比照 1997 年,教育界進行三年全方位的集結與社運抗爭,訴求再修《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重算合理的分攤額度,直接釘死中央與地方政府教育經費的編列義務與決算執行的最低水準。這條路並不好走,社會成本也高,但是如果有需要,我們只能再走一遍!台灣不可能退回到讓教育去和經濟、交通、國防、外交…每年去競逐預算的局面。下一代受教育的錢,是爭不過眼前利的。 ==關鍵時刻,請守住對下一代的承諾== 大罷免是不是會改變國會生態,在未來一到三個月事態就會明朗。如果國會生態改變,《財劃法》可以先修回原狀,畢竟要將數千億的業務由中央轉移到地方政府執行,至少須要數年時間的討論。 如果大罷免沒有改變國會生態,我們籲請賴總統及卓院長公開指示:2026 年中央與各縣市教育經費編列大體仍循 2025 年的金額,只酙酌政府整體收入成長,各自微幅成長;停止因應財劃法無法翻案的「乙案」規畫,中央政府不減列 800 億教育預算。雖然這樣子做教育經費對中央政府收入的佔比,會比 2025 年提高約 2.5% 。但以大局論,值得!這並不是執政黨對在野黨的讓步,也不是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財政吃虧,而是總統與實質上,這卻是一次展現「秉忠治國、守義施政」格局的關鍵時刻。當中央願意主動維持教育經費保障,不僅是對憲政制度正當性的堅守,更是對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的積極回應。因為教育資源的穩定與普及,正是翻轉貧富代間循環、縮減城鄉學習落差、確保經濟不利兒童不被體制遺忘的根本基礎。 而地方政府的教育經費編列仍須較 2025 年成長,只是不必再增加 800 億的額外教育經費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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